東森物業管理集團
服務規劃內容
總幹事為執行管委會所有決議事宜,及代表管委會協調對內、對外各項事務,負責盡職之總幹事將即是管委會最佳幫手。
  • 執行管委會決議事項。
  • 現場服務人員之督導及考核。
  • 大樓公共災害之預防與管理。
  • 擔任服務團隊溝通窗口,執行所有履約事項。
  • 落實各項管理辦法及大樓規約條例之執行。
  • 代表管委會執行對內、外協調各項公共行政事務。
  • 財務管理及各項應收費用催繳。
  • 每日之安全、機電、環保…等例行性巡檢。
  • 申告及反應事項之彙整、處理、回報。
  • 各項年度計劃規劃及執行。
  • 臨時交辦事項及現場緊急事件與人員調度處理。

總幹事行政事務

一、基本條件:
  1. 有服務犧牲及敬業精神。
  2. 立場公正,明辦是非有排解糾紛能力。
  3. 對社區結構建材、軟體、設備有深刻了解。
  4. 對警衛工作有深刻之認知。
  5. 對清潔工作、用品、機具流程之認知。
  6. 對其它凡屬公共設備及事務之認知。
  7. 對用水、供電、消防、監控之認知。
  8. 能貫徹執行公司之政策及交辦事項。
  9. 有行政財務管理之認知。
  10. 對公司要有絕對的忠誠度。

 

二、工作職掌:
  1. 統籌社區一切行政及財務。
  2. 社區管理業務之推行。
  3. 政令宣導及有關事項之轉達。
  4. 委員會交辦事項之執行。
  5. 各項會議(區分所有權人大會)之籌備與計劃。
  6. 會議記錄、公告之發佈。
  7. 預算計劃、結算報告及其它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。
  8. 全體住戶共同庶務應改善興革事項之建議。
  9. 公共設施維修、保養之提報。
  10. 協助社區管委會催討管理費。
  11. 協助住戶處理一般事務。
  12. 對清潔、警衛、設備維護等人員之管理與督導。
  13. 突發狀況之處置及連絡。
 

 

三、工作項目細則:

(一)基本資料建立:

  1. 建立全體區分所有權人、全體住戶、承租戶、停車場車位使用人名冊。
  2. 建立廠商、委員、工作人員、警局、消防隊、等緊急聯絡電話。
 

(二)文書處理:

  1. 定期會議之通知及重要議程排定。
  2. 臨時會議之通知及重要議程排定。
  3. 會議記錄之公告、發佈。
  4. 社區庶務之推動及執行。
 

(三)管理費催繳通知、財務、報表之公告:

  1. 應收管理費之公告。
  2. 管理費收繳日報表之公告。
  3. 管理費未繳明細之公告。
  4. 存證信函、支付命令之寄發與執行。
  5. 管委會財務支出及結餘之報表公告。
 

(四)工作日誌:

  1. 社區服務日記載。
  2. 督導表格之填寫。
 

(五)住戶服務:

  1. 住戶抱怨之即時處理及拜訪與溝通。
  2. 協助與鄰居溝通。
  3. 住戶需求之呈報及改善。
  4. 突發狀況之處理及連絡。
 

(六)公共設施:

  1. 機電維修聯絡與回報。
  2. 系統故障時之聯絡廠商維修。
  3. 消防設備巡視與故障時之聯絡廠商維修。
  4. 公共景觀設備之維護保養。
 

(七)警衛督導:

  1. 訪客登記簿之閱核。
  2. 警勤記錄簿之閱核。
  3. 住戶服務內容登記簿之閱核。
  4. 安全警衛巡邏登記簿之閱核。
  5. 掛號郵件登記簿之閱核。
  6. 值勤據點巡視。
  7. 警衛人員裝備之審核。
  8. 警衛人員行為糾正及鼓勵。
  9. 卡鐘記錄審核及收檔。
 

(八)清潔督導:

  1. 依社區派駐之人力及整體環境考量,訂定清潔表。
  2. 清潔人員依照清潔表之工作時間及範圍一一打掃。
  3. 針對清潔表逐項查核,確認工作後之成效。
  4. 清潔人員工作態度之糾正及鼓勵。
  5. 日報表之閱核。
 

(九)機電督導:

  1. 報表閱核。
  2. 換修閱核。
  3. 定期保養查核。
 

(十)回報:

  1. 每月工作改善方案提報。
  2. 重大事項之回報。
  3. 客戶抱怨處理單之回報。
  4. 社區公共維修工程之進度回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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